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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暂缓农村ldquo宅基地rd

来源:兴义市 时间:2020-9-8

(政府网“州长信箱”原文截图)

日前,有网友通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州长信箱”咨询农村新建房屋宅基地相关事宜,6月17日该栏目公开处理回复,暂缓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待农村“两违”清理及相关工作完成后,将立即通知申请人员,按程序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据咨询内容介绍,其岳父目前居住房屋位于兴义市乌沙镇窦氏民居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已修建50余年,因年久失修,年5月8日家人申请对房屋进行翻建,后因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未得到批复。年准备另选址新建住房,先后找过兴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兴义市乌沙镇人民政府,乌沙镇抹角村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并于年5月11日提交了申请。但最终得到的回复意见是:一是宅基地申请暂无部门受理,需要等待半年后才能确定。二、当地计划搞乡村振兴改造,需要等待统一安排。所以,留言咨询,想了解解决办法。

6月17日,该栏目对此进行公开处理回复: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原自然资源部门的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能正在有序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同时,鉴于兴义市正在完善乡村规划和清理农村“两违”,为科学谋划,合理统筹城乡发展空间,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暂缓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待农村“两违”清理及相关工作完成后,将立即通知申请人员,按程序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附:农村宅基地解释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信息来源:州政府网“州长信箱”栏目,贵州三读推广整理发布

(转载注明出处、请勿二次编辑加工)

法律顾问: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贺壮志、欧阳登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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