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房的朋友们看过来了!
国家重磅发布!
楼市又传来了2个好消息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
探索共有产权房
贵州还没买房子的赶!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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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年)》,提出-年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
《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要总结推广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加快研究建立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且,要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方案》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同时,加快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和住房销售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国家强调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这对在贵州租房的亲们来说必须是件好事!
贵阳市近日出台《贵阳市市级青年
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解决在筑青年人才居住困难问题。
共有套,重点是不限户口
此次国家明确释放强烈信号!
贵州没房的恭喜了
又能省一笔钱了!
同时,在方案中提到的共有产权住房,
新哥也给大家找到具体相关信息。
人人都能买房的时代,来了!
共享产权住房要来了什么是共享产权住房?
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凑份买房,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主的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你吗?属于!
买房初期:这个房子的费用由购房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他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
买房之后:随着购房人收入的提高、财富的累积,可以逐步增购产权,直至最终完全占有产权。
简单说的话就是:
你可以以优惠条件购买房子,
但是产权是你和政府共有的,
等将来有钱了,
可以慢慢把产权(房子)买回来!
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怎么操作?
假如你现在购买一套元/平方米的商品房,手头钱不够。现在政府出面,给你修房子,然后以一个优惠价(有可能不到商品房的一半价格),你买70%、80%,剩下的留在政府手里。
房子你住,政府也不会收你的房租,当然,物业、水电气你自己承担啦!等你有钱了,你再把政府收了的那30%、20%的买回来,这个房子就完全属于你了。
不知各位有没有注意到,
国家今年一项又一项重要住房政策发布
明确性强,力度大,均表明了一个观点: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
公积金:优先支持提取支付房租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同时要求,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开发商不能拒绝公积金贷款!
相信有不少人遇到过明明有公积金,可以办理低利率贷款,但是楼盘开发商为了回款快,就是不让你用!现在,开放商这种行为就被严查!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等。
对改变婚姻关系等来买房的行为监管将会更严格!
通知要求,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打击炒房客千呼万唤始出来
不动产登记终于全国联网啦!
不容易不容易!
今年6月,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自然资源部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个地市、个县区共设立个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3.8万个窗口,8万多一线登记工作人员平均每天为30多万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重点指导各地进一步丰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便民利民的举措。
不得不吐槽一句:都快5G时代了
不动产登记才实现全国联网!等太久啦~!
(炒房客别打我)
有人说:联网就联网呗
现在啥不能联网呀!
这里科普下: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意味着
以后谁在全国买过几套房
只要进行过登记,就能够依法被查询到
一个人控制上百套房的案例将不复存在!
房地产税出台:房多多缴税今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落地,第一类项目共69件,包含《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牵头编制。
房地产税的出台注定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工程。即使今年年底房地产税法会进行首次审议,房产税推出的最早的时间将是-年。但可以肯定是的,房产税迟早都会来的。
房地产税出台
到时候房多的人多缴税,
房少的人少缴税。
人人都能买的上房~
租房住房贷款可一定比例抵个人所得税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鲜出炉。征求意见将有15天时间,再经过修改完善,提交国务院讨论,于明年1月1日实施。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元(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区别的,主要分三类情况。具体来说: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元(每月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扣除标准为元(每月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元(每月元)。
此外,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没房的恭喜:国家下了铁令!新哥忍不住想说:
炒房客们,
请更严肃点!
5月初,住建部先约谈12城负责人,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
所以以上政策的发布不是随口谈谈,而是雷厉风行的实施中!
房子就是中国人千百年来唯一的信仰。
有房,你可以过安定的生活。
有房,你在陌生的城市才有归属感。
无论是四部委联合出台的新政策,
还是即将到来的房地产税
都在给你一个强烈而明确的预示:
调控房价不放松!
未来可期
买房不是梦!
这么多好处
是不是看的很心动?
无论是租房还是买房
对贵州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让我们一起期待
政策快快在兴义落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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