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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8月10日起兴义这些交通违法要先学

来源:兴义市 时间:2017-12-14

  为增强兴义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年8月10日起,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人须先接受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待取得学习合格证再进行交通违法处理。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先学习呢?

  一、现场查获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靠右行驶,超员超载的;以及在城区道路乱停乱放的。

  二、驾驶拼装或者未按规定限期检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三、现场查获的驾驶小轿车、摩托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未按规定投保的。

  四、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或者未悬挂号牌的;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的。

  五、驾驶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的。

  六、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七、在有禁停标志的地方,乱停乱放的车辆交警大队将通过天网或者人工的方式进行抓拍。

  以上违法行为需参加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3小时,待取得学习合格证后方能进行交通违法处理。

  1、参加学习的人员需携带交警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对拒签拒收的或者《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签名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学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未成年人违反上述条款的,由其监护人陪同参与共同完成相应的学时;

  3、在交警组织的学习中弄虚作假,找人代学,请人代学,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学习合格证由交警大队统一发放,学习地点暂定在兴义市民管校内。

  作为有车一族,你此刻的内心是不是崩溃了?对于你的悲伤,警察蜀黍表示理解,所以若你交通违法,蜀黍绝对负责地上前指出。然后为你上一堂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课,了解交通安全常识,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看交通事故案例……

  学习完毕后,再到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进行处理,人山人海呐!所以,在您心存侥幸,想违个法、违个章的时候,想想您那如金子般宝贵的时间,大家都很忙,忙上班,忙下班,忙接送孩子……所以,大家还是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别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让自己忙上加忙。

来源:兴义交警

编辑:雨巷审编:吴建明总编: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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