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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兴义市教育局下发《关于禁止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参与或开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通知》,要求各教育集团、各学校要杜绝在职教职工参与或开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违规有偿补课。
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办学校要切实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多渠道加强对政策的宣传,特别强调“禁止在职教职工参与或开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不违规有偿补课,违者必究。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校会、发送提示信息等渠道,对学生及家长集中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观看学习利用非法培训机构和校外非法托管机构发生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典型案例,对学生及家长开展警示教育。
通知要求,各学校是禁止在职教职工参与或开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违规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和考核中,明确规定禁止在职教职工参与或开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违规有偿补课,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学校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公布学校举报电话,要组织在职教职工作出书面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来源:兴义市新闻中心(作者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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