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英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保专项检察工作现场
11月11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向兴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该院生态环保专项检察工作获充分肯定。
图为曾英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保专项检察工作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继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取得实效后,年又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后立案查办顶效经济开发区国土局原局长李斌等涉及生态环保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大案13件13人(其中2件为要案),立案查办州信访局原副局长陆地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要案);涉案金额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在预防调查中,针对市环保局监管的黔西南州盘南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凹子冲煤矿在生产中严重污染周边土地和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有效监督市环保局督促企业消除污染、赔偿村民47.3万元;以查办的陶绍祥、刁光万(市国土局原局长)等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编纂《兴义市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警示读本》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起到了警醒干部勤政廉政、依法履职,预防犯罪的作用。同时,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还采取批捕起诉、法律监督、建立“补植复绿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建档挂牌保护古大珍稀树木、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等措施,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兴义市“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强化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生态环保良好氛围等建议,通过严惩严防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丰富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度,强化“两法”衔接,共同推进生态环保建设,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生态环保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gyizx.com/xystc/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