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贵州省契税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按期申报契税应加收滞纳金。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政策,推动房地产去库存,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减轻纳税人负担,现结合我市实际,对缴纳契税及滞纳金的纳税人进行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补贴范围和标准年11月9日(含)—年12月25日(含)在兴义市地方税务局缴纳契税及滞纳金的纳税人,可申请获得与滞纳金等值的货币补贴,滞纳金以契税完税证载明金额为准。年12月26日起,逾期未缴纳契税及滞纳金的纳税人不再享受上述补贴,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契税及滞纳金追缴和处罚。
补贴流程年12月25日前缴纳契税及滞纳金的纳税人,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兴义市地方税务局黄草分局办税服务厅(沙井街)提出申请,兴义市地方税务局核实信息后60日内制册传递至中国工商银行,银行统一批量制卡将补贴发放至纳税人卡上。纳税人凭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城区支行(沙井街1号)自行领取银行卡。
补贴申请时间契税滞纳金货币补贴申请期限为年11月28日—年1月31日,请纳税人在此期间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图:网络
文:兴义市人民政府综合治税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兴义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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