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振猛作指导
11月3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振猛一行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就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及司革试点以来侦监、公诉工作进行调研,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指导。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等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安进、黄波分别就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和司改试点以来侦监、公诉工作作了汇报。肖振猛对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侦监、公诉工作以及该院在司改试点中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合理配置有力促进办案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侦监、公诉及司改工作作出了指导。
肖振猛指出,打击犯罪是侦监、公诉最为重要的责任,侦监、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关口,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其他检察人员要在党组的领导下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清单明确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书写好自己的执法业绩档案;二是要保障人权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积极、认真探索、创新检察机关、检察官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发挥员额制检察官的价值,发挥侦监、公诉工作的正能量,正确行使职权,做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英表示,肖振猛副检察长作出的指导意见十分切合实际,对市检察院检察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好侦监、公诉、司法改革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市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总结经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机关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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