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建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兴义市行车秩序,促进文明交通,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近期新建的3处电子警察系统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将于年5月15日零时起启用,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万峰林景区出入口(万峰林景区出入路段禁止逆向行驶);
2、那坡立交桥兴义大道入口、延安路入口(那坡立交桥路段禁止逆向行驶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3、坪东大道延伸段兴义客运西站前后米路段(禁止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特此公告
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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