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兴高速下保田特大桥。邓永长摄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盘州东、丹霞、民主、大山、保田、普田、清水河、品甸共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年12月26日起,至年12月25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盘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彭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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