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长信箱留言:
杨州长,你好!我岳父家所居住的房屋属于兴义市乌沙镇窦氏民居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已修建50余年。现房屋因年久失修,多处出现漏雨,局部房屋出现开裂等问题。年5月8日家人申请对房屋进行翻建,后因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未得到批复。现在家人也想通了,为了住房安全,另选地方新建套住房。我们先后找了兴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兴义市乌沙镇人民政府,乌沙镇抹角村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并于年5月11日提交了申请。一再催促后,现给的回复意见:一是宅基地申请暂无部门受理,需要等待半年后才能确定。二、当地计划搞乡村振兴改造,需要等待统一安排,又不知道需要等几年。现家中一下大雨,房屋内就会积很多水,再加上墙体开裂,作为住房已很不安全(居住有6人)。希望杨州长体恤民情,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尽快给我一个解决问题的处理办法,为谢!
州长信箱回复:
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兴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回复如下: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原自然资源部门的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能正在有序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时,鉴于兴义市正在完善乡村规划和清理农村“两违”,为科学谋划,合理统筹城乡发展空间,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暂缓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待农村“两违”清理及相关工作完成后,将立即通知申请人员,按程序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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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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