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年咱们兴义的城市绿化是越来越好,绿化的植物种类也越来越多,可是咱有的市民却对此不懂得珍惜和保护。这不,在兴义人工湖附近,一名女子就因为私自采摘绿化带的竹笋而被处罚了。
5月17日下午,坪东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和坪东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工作人员在人工湖开展日常巡查的时候,发现有人在人工湖旁边的一绿化带的竹丛里鬼鬼祟祟的,便立即上前查看。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坪东分局局长彭月瑛:
我们巡查人员在人工湖巡查时发现,一市民在人工湖采集竹笋,当时就通知我们巡查人员到现场去,执法人员到现场就立即制止了张女士的违法行为。并带到办公室对其进行了法律条款的宣读,进行了说服教育。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坪东分局局长彭月瑛说,按照《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她的这一行为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可处以1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负责赔偿。张女士态度比较好,家庭也比较贫穷,对法律也不太认知,处以了20元的罚款。
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大家,城市绿化是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勿随便破坏。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作者:王明林董和征
责任编辑:陈锋
本期审稿:蔡桂兰
值班统筹:石磊
值班总编: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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