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笔者在市交警大队了解到,“2.18”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案成功告破。
案件详情
年2月18日19时51分许,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兴义市坪东大道延伸段恒信德龙大众4S店处,发生一起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伤行人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随即,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因案情需要,兴义市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于年2月23日面向社会发布“网络通缉令”。“网络通缉令”一经发出,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媒体的转发、转载,短短一天时间里,阅读量就高达5万多。在广大热心网友的积极转发和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下,经民警不懈努力,2月27日,“2.18”交通肇事弃车逃逸案成功告破。经审讯,嫌疑人对肇事弃车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经警方查明:年2月18日,XXX(年出生,14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长坡岭往南环路方向行驶,19时51分,行驶至坪东大道延伸段恒信德龙大众4S店处时,撞伤行人后弃车逃离现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截至目前,兴义市交警大队利用 为此,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对“2.18”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案成功告破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者:郭庭秀
责任编辑:李思洁
本期审稿:石磊马光翠
值班总编: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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