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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人员公告

来源:兴义市 时间:2018-8-29

黔西南州书记、州长直通热线(民意直通热线):

环保投诉:综合执法局投诉:

出租、公交不文明举报:—

消费者投诉:高速报警救援::

民生兴义(市台):-

金州新视线(州台):-

百姓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体检费及差旅费自理。

  二、招聘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5名。报考资格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兴义市区有住所。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检察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检察业务辅助人员法学专业者优先,检察行政辅助人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计算机专业者优先。须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Office(或WPS)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

  (四)计算机专业人员需具有计算机专业文凭。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录用职位的身体要求。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制人员试用期工资为每月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每月工资为元+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计算,具体标准另行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定为年8月7日至8月13日。通过“兴义之窗”网站发布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年8月8日至8月14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政工部办公室。联系—。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①《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现场填写;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发给《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招考人数和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要求,则相应减少聘用人数。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分。

  1.技能测试(占60%)。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按要求用计算机进行常用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进行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占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测试、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单位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调阅其人事档案。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制检察业务辅助人员及检察行政辅助人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和聘用。根据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拟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解释。

  咨询-

  附件: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zip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年8月6日

晴隆县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实县城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晴隆县城及周边学校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及学校缺科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乡镇中小学遴选58名教师到晴隆县城缺科学校任教。为做好我县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优化教师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晴隆县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潘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杜昌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夏开国(县政协副主席)成员:周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东京(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辞(县教育局局长)梁朝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龙洪(县编委办主任)贺伯畴(县教育局副局长)黄永新(县纪委第六纪工委书记、县教育局纪检组长)岑勋(县教育局副局长)邓骄健(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遴选办”),陈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人社、教育、编委办等部门抽调,负责遴选相关工作。三、遴选计划和岗位遴选计划58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附件一。四、遴选对象及条件(一)遴选对象晴隆县除县城学校外的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二)遴选条件1.师德师风(1)思想政治素质高,服从安排;(2)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3)无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州纪发〔〕14号和〔〕18号)等文件规定。2.工作年限遴选岗位的教龄须满三年及以上。教龄计算截止至年7月30日。3.教学成绩参加遴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教师,近五年内任教学科教学统测成绩至少有一年超过县平均分(近五年内所任教学学科均为非统测科目的除外)。统测科目成绩由其所在学校负责人出具成绩证明并签名后盖公章,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盖公章,县教育局教研室复核签名后盖公章;若近五年内所任教学学科均为非统测科目的,则由学校负责人出具所任教学科证明并签名后盖公章,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盖公章。4.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晴隆县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岗位表》。5.晴教发〔〕34号文件中的交流人员参加报考现交流学校岗位的,报名考试不受上述2-4条条件限制。(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立案调查未结案的;2.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3.其他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报考的。五、遴选方式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六、遴选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年8月9日—年8月11日上午11:30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报名考务费:每人元。2.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条件和要求,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任教学科成绩证明原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报地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晴隆县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1:2)的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核减遴选岗位。遴选岗位核减的,该遴选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报考岗位调整。核减遴选岗位计划笔试前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3)若某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只有1人,只要笔试成绩达到此次所有遴选岗位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则可以进入遴选的下一个环节。3.资格审查由县遴选办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对照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二)考试(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分。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制卷、评卷。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考试。1.准考证发放发放时间:年8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发放地点: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收据领取。2.笔试时间:年8月16日上午09:00-11:30。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由县遴选办统计汇总,县遴选办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人员名单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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