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清退“老农保”的通告
兴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是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2号)精神,于年开始在我市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根据规定,“老农保”为完全个人账户储蓄式积累,无任何补助。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银行多次下调银行存款利率,“老农保”政策早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国家于年叫停了“老农保”业务。我市从年开始清退“老农保”至今,已清退十多万人。由于参保信息不全、人员流动性大、参保缴费少清退嫌麻烦等客观原因,至今仍有八千多人未清退。为将“老农保”保费全面清退给参保人,现将有关清退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年至年间已交“老农保”至今未退保的参保人。
二、集中清退时间
通告之日起至年5月30日止。
三、清退方式
1、当时在各乡镇(街道)参保人员,带着相关资料到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2、当时在市民政部门参保人员,带着相关资料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四、退保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参保人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的直接带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身份证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2、参保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遗失的,报所在村(社区)、人社服务中心核实,由村(社区)出具遗失证明经本人签字按手印后,附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退保手续。
3、参保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继承人与参保人关系证明、参保人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以及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退保手续。
4、委托他人办理退保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由于对“老农保”的清退已作过多次专项安排,本次通告退保作为最后一次集中清退,请参保及未参保的广大人民群众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资料及时办理退保手续,逾期将作另行处理。
-
特此通告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22日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gyizx.com/xysxx/1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