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义市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开展5轮巡察,巡察27个单位党委(党组)。目前已完成前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个,督促整改个,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6件,立案调查16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处分15人,教育约谈6人。
突出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议3次专题学习,5次研究部署,出台《中共兴义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兴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年》《中共兴义市委聚焦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制度的层面对组织领导、工作规则、巡察范围、内容和时间、巡察工作方式、权限和程序、巡察纪律与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
聚焦中心工作。注重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聚焦党建扶贫、易地搬迁、组组通、贫困村出列等重点工作,对脱贫攻坚任务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巡察,着力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领导班子凝聚力、管党治党等方面的问题。
配强业务“尖兵”。强化巡察人才库建设,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精选业务骨干,纳入组长人才库17人,副组长人才库11人,巡察干部人才库15人,为全市巡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同时,积极推荐巡察人才库干部参加省、州巡视巡察组,以战代训,切实提升我市巡察队伍能力。截止目前,已向省委巡察组推荐干部1名,向州委巡察组推荐干部9名。
用好工作成果。巡察组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办逐条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并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深入调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逐条抓好整改,并定期调度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兴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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