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义市建立“库存消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深化户籍和住房制度改革,强化消费和供给端引导,扩大有效需求,分流转化部分供给,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培育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全面落实农民工落户、居住证管理等户籍制度改革。支持农民工进城落户,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培育潜在购房需求。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升学学生和就业大学生等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半年以上及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购房。推动房地产政策回归,以市场为主导,取消“首套房证明”限购等行政性措施。
二是加强公积金管理,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4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兴义市支持在6个月以内未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者,贷款额度按不高于其所购、建自住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确定,大修自住住房按不高于其大修房屋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确定。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三是加速棚改,切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引导被改造户选择货币化补偿,自行选购住房,力争实现货币化安置率达%。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推动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宏观上增加项目的宜居宜业性,微观上注重楼盘细节,改善配套环境,适应市民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供稿:兴义市委改革办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第42期
微编:代芹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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