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三创”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打造“国际山地旅游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兴义市道路运输局会同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开展实地调研,本着“合理设置、方便市民、确保畅通、标识醒目、便于管理”的原则,在我市城区内环路段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行路段及时间
1、试行时间
试行时间为三个月,从年8月8日起至年11月8日。
2、试行路段
东风路(杨柳街路口)——盘江西路(人民会场)——盘江南路(医院)——盘江东路(向阳路口人行天桥)——沙井南路(医院门诊部)——沙井北路(宣化街路口)——东风路(杨柳街路口)。
另:市医院住院部大门处为特殊路段单独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2个。
二、临时停靠点设置
此次共设置出租车停靠点10处,车位33个,具体如下:
1、东风路杨柳街路口右侧大桥处临时停车位3个,左侧1个
2、东风路豆芽街路口处2个;
3、东风路大佛洞公园左侧港湾处3个,右侧苏州街路口处1个;
4、盘江西路人民会场处2个;
5、盘江南路笔山路路口处2个;医院处3个;
6、盘江东路铁匠街路口处4个;
7、盘江东风路左侧稻子巷与铁匠街交叉路口港湾处2个;右侧坛罐市处1个;
8、盘江东路右侧人行天桥处2个,左侧稻子巷处2个;
9、医院门诊部对面处2个;
10、沙井北路左侧宣化街路口处1个;
11、医院住院部门口处2个。
三、工作要求
1、出租车临时停靠点采取临时停靠、即停即走、先到先乘的原则,只能人等车,禁止车等人。
2、乘客在设有临时停靠点的路段等候出租车时,应在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等候上车。
3、出租车应在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内停靠上下乘客,严禁无乘客时长期占压临时停靠点,停车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其他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严禁占用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5、从年8月8日起,将对不按规定停靠的出租车和其他社会车辆占用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律按照违停处理。
兴义市交通运输局
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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